2017级各班级:
由于2020年疫情防控、川渝以外地区学生人数较多等特殊情况考虑,学院本着学生安全与专业训练同时保证的目的,适当调整自主专业实习比例。现将自主专业实习管理办法公布如下,请严格遵守,如有违反,学院有权取消其专业实习成绩(将影响按时毕业)。
一、自主实习单位资格审查:
1.专业实习单位经营业务范围必须与播音与主持艺术、新闻传播学(新闻学、广播电视新闻学、网络与新媒体)等相关。
2.在非专业相关单位开展专业相关实习的,例如银行、政府、企业宣传部门,需要额外提供实习内容说明书,详细说明实习从事的工作内容,并由实习单位盖公章。
3.除事业单位性质的广播电视台、报社、网站、融媒体中心等专业相关实习单位以外,其余类型实习单位均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。
提交说明:以上文件实习单位资格审查相关文件学生保存纸质版(实习完成后统一提交),将电子扫描版发送班主任,交学院审查。
二、通过自主实习单位审查后,需提交以下材料:
1.自主实习申请书(附件1)
2.自主实习家长知情同意书(附件2)
3.自主实习安全承诺书(附件5)
4.自主实习开始后,学生每周提交自主实习过程管理表(附件3),共12周。
5.实习完成后,按学校要求,手写填写专业实习成绩考核鉴定表。(附件4)
提交说明:
自主实习申请书(附件1)、自主实习家长知情同意书(附件2)、自主实习安全承诺书(附件5)需在实习开始前完成,学生保存纸质版(实习完成后统一提交)将电子扫描版发送班主任,交学院审查。
实习开始后,每周提交自主实习过程管理表,学生保存纸质版(实习完成后统一提交)将电子扫描版发送班主任,交学院审查。
实习结束后,将实习单位资格审查资料(营业执照复印件、实习内容说明等)、自主实习申请书、自主实习家长知情同意书、自主实习过程管理表、专业实习鉴定考核表,全部纸质版,装档案袋寄回给各班主任,收集完整后交学院存档。
k1体育娱乐平台
2020年8月